连教纪〔2015〕2号
关于开展务实节俭过节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高校,直属中小学:
根据市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连纪发〔2014〕45号)及市教育纪工委《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连教纪〔2014〕3号)要求,各地、各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对务实节俭过节情况的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2月上中旬。
二、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情况。
2.中央和省市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规定的落实情况。
3.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通知精神,开展务实节俭过节督查的情况,重点是对群众信访举报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4.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情况,重点是2014年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情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5.对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纠正“四风”的打算、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方法
1.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和督查面不少于20%的要求,各地、各校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市教育纪工委对市高校、直属中小学进行抽查、督查。
2.督查工作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抽查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相关要求
各地、各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合理调配力量,重视发挥财政、审计、商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
联系电话:85822179(传真)
邮 箱:jcs5822179@163_COM
附: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情况统计表
连云港市教育纪工委
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序号 |
统 计 项 目 |
数量 |
单位 | |||
1 |
监督检查 |
检查 |
县区派出检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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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
检查商场、宾馆、酒店购物卡销售 |
|
个 | ||||
检查车辆封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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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
暗访 |
派出暗访组 |
|
个 | |||
组织暗访 |
|
次 | ||||
暗访发现问题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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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
督查 |
派出督查组 |
|
个 | |||
督查单位 |
|
个 | ||||
抽查财务账目的单位 |
|
个 | ||||
提出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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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
2 |
信访核查 |
信访情况 |
受理信访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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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
核实信访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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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
核查分类 |
公款购送或收受年货节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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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
公款购送或收受购物卡和电子礼品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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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
公款违规吃喝、宴请和午餐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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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
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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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
违规公车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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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
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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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
公款娱乐、健身、钓鱼等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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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
3 |
问责追究 |
处理类别 |
县处级 |
乡科级及以下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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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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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
组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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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
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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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
批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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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
内部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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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 ||
收缴违纪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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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