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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小学东校区卫生间小便池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0-07-27 访问量:

一、项目概况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委托,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小学东校区卫生间小便池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SZEFX20200714002

2.2项目名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小学东校区卫生间小便池改造工程项目

2.3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2.4招标控制价:9.98万元

2.5招标范围:连云港师专二附小东校区校园卫生间小便池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厕所小便槽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6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小学东校区校园内。

2.7工期要求:2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8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及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c.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d. 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e.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f.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g.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h.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至 2020年7月29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谈判文件获取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江苏信德102室招标代理部);

4.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

注:授权代理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现场核验完退还),同时提供报名全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带至报名现场。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5.1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8月5日下午14:00;

5.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5.3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

谈判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四楼会议室)

谈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四楼会议室)

六、谈判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6.1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8月5日下午15:00;

6.2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四楼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 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官网 上发布。

十、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元

开户行: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陇东支行

账户名: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账号:3207050311010000011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8月4日17时前按规定的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超出本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联系人:尚主任

电  话:18951492911

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霍工                          

电话:13912176890

                                                                           日    期: 2020 年7月27日